关于评选2021年77779193永利官网“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示范寝室”、“优秀学风示范集体”、“学风建设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士导师”和“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浏览量:1514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风建设,表彰先进典型,引领我院学生奋发向上,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全院评选“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示范寝室”、“优秀学风示范集体”、“学风建设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士导师”和“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

一、评选办法

详见《77779193永利官网“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示范寝室”、“优秀学风示范集体”、“学风建设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士导师”和“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的评选办法》(附件1)

二、评选时间

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5日

三、评选流程

1. 申报:2021年9月29日—2021年10月10日

参加评选“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示范寝室”、“优秀学风示范班集体”的请下载相关申请表(见附件2、3、4)在10月10日前将材料递交给自己的辅导员;参评“优秀学士导师”、“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的在完成“系所意见”后将申请表(见附件5、6)交到永利404办公室袁老师处(电话021-65710652)。

申请以上奖项的个人或者集体同时登陆下面网址或者扫码进行申请信息登记http://prettyisland.mikecrm.com/9QpRc1v

    

永利学风建设奖学金申请材料登记(建议使用微信扫码)

2.评审: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4日

预审:2021年10月12日,学院进行材料预审,向评审委员会上交预审材料及相关汇总表,产生初审结果。

答辩: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4日,通过初审的“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示范寝室”和“优秀学风示范集体”参加集中答辩,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终审:2021年10月15日,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

3.公示: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附件1:永利“学风标兵”、“优秀学风示范寝室”、“优秀学风示范集体”、“学风建设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学士导师”和“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docx

附件2:77779193永利官网学风标兵申请表.doc

附件3:77779193永利官网优秀学风示范寝室申请表.doc

附件4:77779193永利官网优秀学风示范集体申请表.doc

附件5:77779193永利官网优秀学士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6:77779193永利官网育人工作突出贡献奖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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