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即新系统)里进行操作,具体答辩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毕业资格审核: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电子版及纸质版的提交,以及成绩单的打印工作。成绩单统一由研究生院培养办(55273454)负责打印,学生本人打印的无效,不作为学位申请使用。重点提醒:16-17学年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请尽快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以免耽误后续答辩流程,学院相关负责老师会批量定期审核。
2、小论文审核:在系统里提交小论文时注意审核状态必须是待审核状态,草稿状态的小论文无法进行审核。网上提交后尽快将期刊原件及论文复印件交至永利415办公室进行审核。注意:系统提交并提交纸质版论文才能审核通过。
3、重复度检测: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度检测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55271841)负责,每周一、周四统一检测。在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后通知导师进行系统确认,重复度结果出来后再由导师进行审核工作。
4、发布答辩公示信息:正式答辩前必须在系统中提交答辩公示信息,重要信息包括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秘书姓名、工号。答辩信息公示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方可进行答辩。
5、抽盲审:答辩前一天发布盲审号,前提是完成上述所有答辩手续。
办理答辩手续涉及提交的纸质材料:小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学位信息表(系统中学位信息登记版块提交并下载打印签字)、身份证复印件、答辩资格审核表、审批表。
各位研究生请严格按照上述流程办理答辩手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影响正式答辩。
/userfiles/6/files/硕士答辩要求及表格(2016)(1).rar
/userfiles/6/files/博士答辩要求及表格(2016)(2).rar
/userfiles/6/files/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答辩流程.docx
研究生教务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