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5/2016学年永利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答辩工作安排和各时间节点公布如下:
二、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日期 上海市各学位授予单位从2015年起实施学位授予信息实时报送。我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后即上报学位授予名单,报送时上海市盲审成绩未公布的学生无法进行数据上报,即无法按期授予学位。为保证本年度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相关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1、2016年申请第一批授学位(3月)研究生如抽中上海市盲审,须按照以下时间节点送审论文,逾期不予受理该批次学位申请: 本学期送审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1月11日至2月19日期间如抽中上海市盲审,因寒假放假,送审论文时间为2月29日当日;下学期开学后抽中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日。 2、2016年申请第二批授学位(6月)研究生如抽中上海市盲审,送审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该批次学位申请。
三、硕士答辩注意事项 1、班长到学院415室以专业为单位,统一领取“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和学位论文封面(每人8张;注意请勿折叠,否则无法打印); 2、答辩前,须接受研究生院学位办论文重合度检测。检测合格后,通知导师网上审核。并签署答辩资格审核表(硕士)(见附件1); 3、办理答辩资格审核时,须持 ① 成绩单 ② 英语六级证书(如通过学位考,须在成绩单中显示) ③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 ④ 答辩资格审核表 ⑤“普通硕士学位信息表”或“硕士专业学位信息表” ⑥学位论文检测重合度合格,并导师已网上提交同意答辩; 4、在研究生信息系统发布答辩信息时,注意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发布的答辩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研究生院将组织抽查;如有变动,须第一时间到研教办办理更改手续; 5、研究生申请学位答辩,必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在学位审批表第9页“审批”栏加盖“同意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之后方可进行答辩,否则答辩无效;尤请答辩秘书注意,在协助导师组织答辩前,仔细检查学生的学位审批表是否已通过学院资格审批。 5、提前两个月将论文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盲审并进行重合度检测;
五、答辩后,答辩秘书须将答辩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附件7),以“答辩日期-专业-答辩秘书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guanyuan415@163.com,以方便统计汇总。并将审批表等材料在材料交送截止日期前交到研教办,具体包括(交送时间:每周三、周五下午): (学校、学院都将对提交的学位论文予以存档,研究生院也会组织对已答辩学生学位论文格式等的抽查。请申请答辩的同学一定注意加强自检,导师也请予以严格把关。)
/userfiles/6/files/硕士答辩要求及表格.rar /userfiles/6/files/博士预答辩相关要求及表格(1).rar /userfiles/6/files/博士答辩要求及表格(1).rar /userfiles/6/files/附件1-7(1).zip 研究生教务办 2015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