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2014年学校教职工夏季工作安排的通知》(上理工〔2014〕67号)的文件要求,教职员工可以在夏季工作期内采用向部门领导报备核准的方式,安排总计4周的集中式休假。为确保夏季工作期内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部门做好相关的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须认真做好夏季工作期内的总体规划并填写具体工作安排表(见附件1);
2、行政、教务、学工、专业学位中心和实验室须合理安排好夏季工作期内的服务工作,做好值班安排表(见附件2)。
请各部门将安排表于6月20日17:00前发送至fengchen127@126.com邮箱。
附件3:《关于2014年学校教职工夏季工作安排的通知》(上理工〔2014〕67号)
学院办公室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