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能力,加强科研人才的培养,培育科研成果,提高研究人员申报国家及省部级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竞争力, 2013年度我院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有关单位及研究人员认真阅读通知内容,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具体情况和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我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见学校科技处网站校内文件),项目申报必须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有利于学科和专业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项目可自由选题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2013年校人文社科基金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
三、申请人员条件
申报课题的所有参加人员应为我校在职员工,课题负责人应为我校从事人文社会科学教学与科研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55年1月1日后出生)。
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一般项目申报者必须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者不得申报。在专家评分相近的情况下,一般项目优先资助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申报项目课题名称和内容与已承担的各级各类项目的研究课题名称与内容雷同者;
2、承担各级各类项目逾期未完成者;
3、校社科基金项目完成质量被评议为“差”的项目主持人;
4、在研的校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
5、主持的校社科基金项目总数已达到两项。
四、研究时间
校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时间一般为2013年1月-2014年12月。
五、申报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我院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表》,并请各院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经所在部门盖章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交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科技处联系人:黄华杰、吴路平、司徒唯尔 联系电话:55274272
科技处
2013-3-20